​省委政法委委员都有哪些人员,权力大吗?

2024-11-13 18:26 来源:网络 点击:

省委政法委委员都有哪些人员,权力大吗?

省委政法委,是省委下设组成部门,代表省委履行对全省政法各单位的领导,督促全省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一、省委政法委主要职能介绍

省委政法委主要职能就是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政治领导,没有具体的办案职权,不能插手公检法办案,具体工作就是领导、协调省直政法各单位的工作。政法委的业务涉及到综治、维稳、信访三大业务,主要制定考核规则,督促全省各政法单位落实,以发挥好省委政法委对全省各政法单位的领导作用。

二、省委政法委领导班子介绍

省委政法委实行集体领导负责制,其委员会由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他们分别是:

1.省委政法委书记,属于省委常委,省委班子领导,级别为副部级。

2.省公安厅厅长。由副省长兼任,属于高配的领导干部,级别为副部级。

3.省检察院检察长。由于是“一府一委两院”序列,法定级别为副部级,

4.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法定级别为副部级,跟政府同属一个序列。

5.省司法厅厅长。隶属于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同属于政法单位,厅长级别为正厅级。

6.省国家安全厅。隐蔽战线的政法单位,厅长为正厅级。

7.其他。主要包括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及其他省委政法委委员,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职,级别为正厅级,多数都是省委政法委委员。

省委政法委委员,基本上是由省委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和常务副职组成,还有一个特点,是省委政法委委员,行政级别从副部级到副厅级。省委副厅级政法委委员,主要指在省委政法委工作,不任书记、副书记的其他班子成员,一般协助副书记抓日常工作。

三、省委政法委委员权力介绍

省委政法委委员权力是分散的,所有的权力核心都是要接受省委的领导。

1.省委政法委书记的权力。由于是省委常委,可以代表省委向省直各政法单位作出批示指示,督促政法各单位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省委政法委书记的权力主要集中在政治领导权方面,没有具体的办案职权,不能插手过问案件。

2.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委员的权力。主要权力主要体现在分管工作方面。由于只是副职,权力不是那么集中,除了工作建言权外,权力不是很大。

2.省公安厅厅长。公安厅厅长由副省长兼任,由于是省政府党组成员,在省直政法单位中除了政治领导权以外,职务上的权力也很大。公安厅负责全省的社会治安、扫黑除恶、刑事侦查等业务,省公安厅层面任何一个决策都会影响全省公安机关的行动,特别是在案件侦查方面,人为因素占很大的成分。

3.法检“两长”。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的检察长和院长权力其实也大,但受制约的地方太多。员额制改革以后,案件的办理权下放到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手上,法检“两长”可以决定案件的范围越来越少。况且办案实行终身负责制,对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都会记录在案。

4.省司法厅厅长。司法厅属于省政府组成部门,业务不涉及具体案件,比如对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等都是司法厅的职责,权力不是很集中。

5.省国家安全厅厅长。由于业务不涉及地方事务,主要履行隐蔽战线工作上的职责。纳入省委政法委委员,主要还是方便协调与地方各单位的关系。

总之,省委政法委委员由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权力相对分散。政法委书记主要行使对政法各单位的政治领导权。公检法“三长”有具体案件办理权,权力相对较大。特别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往往有很大的人为因素。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权力行使越来越规范,员额制改革让法检“两长”的权力不断下放。司法厅的权力在政法单位中是最弱的,对外的权力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