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禹州市区规划好的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私人牟利的工具?看着是停车位

2024-10-06 22:41 来源:网络 点击:

「曝光」禹州市区规划好的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私人牟利的工具?看着是停车位就是没法停!附表彰禹州前期创建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曝光

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私人牟利的工具?

网友爆料:

禹州中医院大马路旁边,

却有人占用公用停车位收费!

公共停车位到底哪个单位管理?是不是失职渎职?禹州正在创建国家级文明城,这种现象是否对创建工作有所影响?

相信禹州很多人开车办事

都会有这样的体验,

不管是到了老城区,

还是医院、商场、游园还有的街道、

停车位基本很难找,

公共停车位不是放了水泥墩、

就是加了地锁,摆上了障碍物。

有的停放了非机动、摆放凳子等,

有的停车位甚至被随意涂改了!

还有的地方就直接有人要钱!

给了钱你才能停车。

禹州贴吧,吧友爆料:

禹州中医院附近公用停车位现状。在此停车收费5元。

网友点评:

公共停车位要收费?你说到底应不应该……

当外出办事的时候,兜了好几个来回都找不到一个停车位的时候,相信你一定幻想过,给车安装两条背带背着走,或者把车折叠起来兜着走。然而,着眼当下,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针对现有情况处理停车难的问题?

但是占用公用停车位也是不好的。【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积极查处这些违规收费现象;还禹州“一片蓝天,一方净土”也希望网友积极监督与投诉】

相关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行为:(一)使用铁链、栏杆、桌椅、锥筒等杂物私自圈占道路停车泊位;(二)在道路停车泊位内从事广告宣传、贩卖物品等经营活动;(三)在道路停车泊位进行机动车清洗、装饰、修理、仓储等活动;(四)其它阻挠、妨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

处罚办法:违反本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损毁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等设备、设施。

处罚办法:违反本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医院、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门前设置的专用停车泊位。

处罚办法:违反本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收取费用,不得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违法设置停车泊位。

处罚办法:违反本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点赞】表彰名单出炉!向禹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致敬!

去年以来

我市先后成功创建成为

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

“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5月6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8个特别贡献单位、9个嘉奖单位、9个先进单位和30名有功人员、117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14个嘉奖单位、6个先进单位、11名有功人员和4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17个先进单位和4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禹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特别贡献单位(8个)

市创建办 市卫计委

市食药监局 市城管局

颍川街道办事处 钧台街道办事处

韩城街道办事处 夏都街道办事处

(二)嘉奖单位(9个)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机关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委 市公安局

市文广新局 市住建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先进单位(9个)

市委宣传部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市环卫处

市疾控中心 梁北镇

火龙镇 郭连镇

朱阁镇

二、记个人三等功名单(30名)

张东旭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前进 市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员

常建章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

靳中现 市卫计委主任

程君伟 市爱卫办主任

韩业栋 市城管局局长

朱新伟 市食药监局局长

白剑华 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 晓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师少鸿 市公路局局长

晋纪锋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赵礼炜 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杨兴灿 市食药监局城区分局副局长

葛敬端 市扶贫办副主任

高延辉 市爱卫办综合督查组组长

连运锋 市财政局基建股股长

马千里 市交警大队教导员

郑德禹 市环卫处副主任

王丽君 颍川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潘志愿 钧台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齐红俊 韩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杨 民 夏都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张志勇 郭连镇党委书记

徐晓军 梁北镇党委书记

朱国贤 火龙镇党委书记

温高峰 朱阁镇党委书记

刘军涛 颍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申云龙 钧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建军 韩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志伟 夏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嘉奖人员名单(117名)

市委办公室:陈兆鹏、贾 静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刘文同、张燕惠

市政府办公室:耿树涛、王少峰

市政协机关办公室:王卫红、李彦超

市纪委监察委:屈高雷、肖建业

市创建办:时振涛、田秋月、李世浩

市创卫办:李超旭、亓潇凯、赵 柯、赵 嫚

创卫综合协调组:张高超、张亚静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督导组:甄华露、靳世锋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督导组:张国强、张遂周

市容环境卫生督导组:杜光禹、潘清杰、胡玉博、赵世航

食品安全督导组:刘洪亮、张宗峰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督导组:李向阳、冯先旭

重点场所督导组:尹新功、胡 博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督导组:郑庆新、周志业

环境保护督导组:李超伟、李 超

综合督导组:李新刚、焦振海、郭高远、边云龙

市爱卫办:李晓东、李亚斐、李幸晖

市卫计委:朱伟峰、马江涛、高晓磊

市城管局:郭小杰、高民生

市食药监局:孙鹏飞、周 到

市文广新局:边雅瀑

市交通运输局:李振峰、张晓明

市住建局:马朝阳、胡振林

市水务局:张小涛、赵麟鹭

市环保局:王俊昌

市教体局:许朝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李伦刚

市网信办:朱 清

市体育服务中心:张胜伟

市市场服务中心:方红丽、胡志刚

市园林局:朱建超、李国印

市环卫处:张占稳、马军华

市公安局:尹宏涛、苗廷瑞、马银鹏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全新、姜颍丽

市卫生监督所:关 凯

市城乡规划局:苏福伟

市公路局:尚伦伦

市商务局:王和平

市安监局:顾培领

市工商局:张艳君

市药管委:陈俊坤

市财政局:路少瑜、岳建广

市人社局:罗红涛

市大数据管理与发展促进局:娄露露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苏园园

市工信委:刘宏亮

市农机局:李 丛

市新闻信息中心:孙培玲

市路灯所:尹占斌

市供电公司:乔新建

市林场:苗 伟

市人民医院:刘自欣

市中心医院:孙京创

市中医院:夏琼玉

市第二人民医院:宋晓冬

市妇幼保健院:郑 帅

市移动公司:刘向阳

市联通公司:余克俭

市电信公司:魏风菊

颍川街道办事处:王红灿、魏理想

钧台街道办事处:苏润舵、宋松峰

韩城街道办事处:徐健力、赵拓兵

夏都街道办事处:张科亚、毛国宪

梁北镇:李 琦、李 闯

火龙镇:范新钊、李彦仁

郭连镇:马 利、朱英豪

朱阁镇:胡坤亮、张军校

褚河镇:李建增

禹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嘉奖单位(14个, 奖励 )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机关办公室

市创建办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园林局

市科技发展中心 市文广新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投资总公司

钧官窑址博物馆 夏都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单位(6个)

市城乡规划局 市水务局

市公安局 市环卫处

颍川街道办事处 钧台街道办事处

二、记个人三等功名单(11名)

李进杰 市住建局局长

王中谦 市园林局局长

连书强 市林场场长

郭长勋 市水务局局长

丁旭阳 市委督查室主任

刘爱果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杜伯召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朱占伟 市城管局副局长

赵 果 市投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康军彩 市财政局税政股股长

丁永红 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三、嘉奖人员名单(45名)

市委办公室:贾 静、黄鹏飞

市政府办公室:王成功、刘红旗

市纪委监察委:李 启

市创建办:时振涛、高延辉

市创园办:康凌霄、赵 斐、张婷婷

创园综合协调组:马 强、金松辉

创园综合督导组:朱建超、解小树、李自闯

市住建局:包世伟、张秋菊、张宇航

市城管局:张 博、田志洋

市园林局:苏同顺、张军超、张坷强

市城乡规划局:曹林博

市林场:张天甫

市环保局:杨秋贤

市水务局:刘要垒

市财政局:路少瑜

市科技发展中心:王金召

市环卫处:刘新峰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李 辉

市文广新局:张 斌

市公安局:和俊良

市林业发展中心:董占强

市投资总公司:朱国刚

钧官窑址博物馆:孙红波

颍川街道办事处:王红灿

钧台街道办事处:齐恒超

韩城街道办事处:赵拓兵

夏都街道办事处:张京涛

梁北镇:贺建设

火龙镇:李彦仁

郭连镇:周利克

朱阁镇:张军校

褚河镇:李建增

禹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7个)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创建办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建局

市工商局 市文广新局

市公安局 市环卫处

市食药监局 颍川街道办事处

钧台街道办事处 韩城街道办事处

夏都街道办事处 梁北镇 方岗镇

二、先进个人(44名)

市委宣传部:黄慧媛、贾韶霞、王月琴、

余伟杰、郝小静、康明晖、王智华、

张华辉、梁丽娜、赵松华、周建波、

王 萌、朱 焱、金银龙

市创建办:李幸晖、潘清杰

市工商局:孙建伟、王华伟

市住建局:张红许、胡振林

市环卫处:赵金叶

市教体局:王银安、连全召

市交通运输局:李振峰、张晓明

市城管局:朱占伟、徐 帅

市食药监局:朱新伟、杨兴灿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李 涛

市地税局:李晓娟

省白沙水库管理局:杨迎迎

市文广新局:张国斌

市公安局:尹洪涛

市政务服务中心:郑淑敏

颍川街道办事处:徐花玲、彭晓辉、王 珂

夏都街道办事处:王东永、张克浩

梁北镇:齐远清、杨三娜

方岗镇:赵胜利、吴 昊

编辑:朱清 来源:精彩禹州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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